2.项目概述:浙大二院新院区项目,基地用地面积约500.28亩,其中医院用地面积310.7亩、绿地面积约87.1亩、水域面积约81.2亩、道路面积约21.28亩。新建院区建筑面积约70万平米,包括医疗、教学、科研、行政、配套后勤、配套商业用房等。
3.招标范围:本项目智能化技术咨询服务,总建筑面积 约 70万平方米。
4.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建筑智能化方案设计、工程估算、技术咨询等。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或其他必要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2.3 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如有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3.3凡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对本招标文件负有保密义务。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必要时,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原件进行校核或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投标文件按规定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3.投标文件装订需采用胶装方式,不得活页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密封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10:00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