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支持鹿城区工业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3.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府商厦中北楼2幢,鹿城区经信局,邮编325000。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鹿城区经信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支持鹿城区工业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鹿城区突出贡献和行业20强企业推荐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3.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府商厦中北楼2幢,鹿城区经信局,邮编325000。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0日,鹿城区经信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鹿城区突出贡献和行业20强企业推荐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年春为首,万事行为先。1月30日上午,鹿城区副区长王永林同志走访慰问鹿城区科协干部职工,向大家致以新春问候和美好祝福,感谢大家过去一年的辛勤工作和对鹿城科普事业发展作出的贡献。鹿城区科协主席陈丹舟、副主席刘起南、王金存等人陪同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支持鹿城区工业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3.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府商厦中北楼2幢,鹿城区经信局,邮编325000。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鹿城区经信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支持鹿城区工业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36、D-37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四至详见详见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测绘的编号2022-095号征地勘测定界成果。 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发[2020]2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0]18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土地征收批复面积,征地补偿费用具体为: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建设用地(除房屋基底占地外)10万元/亩,合计14.535万元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鹿城区突出贡献和行业20强企业推荐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3.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府商厦中北楼2幢,鹿城区经信局,邮编325000。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0日,鹿城区经信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鹿城区突出贡献和行业20强企业推荐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鹿城区关于加强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489号龙瑞大厦2幢6楼,鹿城区民政局,邮编325000。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鹿城区民政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鹿城区关于加强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省政府于2022年07月11日作出浙土字A[2021]-0144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温州市2021年度计划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 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发[2020]2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0]18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土地征收批复面积,征地补偿费用具体为: 3、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0.3万元/亩,合计0.06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