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峰】李建峰是前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长,2003年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李建峰否认对他的指控,认为这纯粹是当局为报复他在法律框架内协助他人**而对他进行的栽赃陷害。李建峰获减刑5年,共服刑11年,其间曾遭酷刑并被****。李于2013年4月获释,面对他的是妻女离去、父母老迈、生活无著的困境。
【李建峰】本文详细介绍了原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厅审判长李建峰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6年后,在服刑期间遭受酷刑、被强制劳动的情况,以及减刑获释后所面临的妻女离去、父母老迈、经济拮据、急需援助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