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台发生多起毒狗事件,依据《动保法》规定,警政单位应以刑事案件受理报案,但,因政府相关单位长期漠视动物权益,导致警局都拒绝受理动保案件。

为此,台湾动物保护联盟执行长黄泰山找上担任立院内政委员会召委的姚文智帮忙,他立即召集农委会、警政署等有关单位,召开公听会。

公听会上,警政署认为动保并非其主管业务,仍欲推拖。最后,在姚文智委员的坚持下,警政署终于订出“动保警察协助处理动物案件处理流程”,明订各警局、派出所不得拒绝受理动保案,且必须开具三联单。

这“动保警察协助处理动物案件处理流程”我们称他为“毛小孩保护令”。

而为落实动保意识,姚委员更要求警政单位须开设动保课程,也因此台湾动物保护联盟执行长黄泰山就曾经连续两年受邀担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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