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的通知》(长政发[2017]19号)、《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6]46号)、《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6]47号),结合2017年、2018年我市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获批情况,现拟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配套支持。
2、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推荐。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支持。
申报单位于2019年10月15日前填写申请材料(含附件)并提交,推荐单位于2019年10月17日前完成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