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自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起,本集团已更改有关承租人会计模式的会计政策。根据该准则的过渡性规定,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期初余额调整的方法,以确认截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于首次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本集团作为承租人须确认租赁负债结余所产生的利息开支及使用权资产折旧,而非按过往政策于租期内以直线法确认根据经营租约所产生的租赁开支。二零二零年之前的数据是根据当年适用的政策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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