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定一年内有五次以上肇事纪录的路口才能设置红绿灯,市议员林汝洲今(3)日在业务质询批评“等出车祸死人了才设红绿灯,根本是制度杀人!”交通局长林良泰表示市府设红绿灯“因地制宜”,有必要就设,今年的预算已用完,会再争取预备金及追加预算来办理。
中央《交通号志标线设置规则》规定设置交通号志,交通量要高于一定程度,且还要一年内有五次以上肇事纪录。林汝洲议员抱怨,依此规定,市区的交通流量比较能达到标准,偏远乡镇常常达不到。
他说,加上行人灯后差距更大,山线18.8%、海线23.2%、屯后22.1%、市区32.5%,市区与山区差距达13.7%,原台中县山海屯区号志设置率过低的情形,绝大部因为乡间交通流量未达标准,要等到肇事纪录达五次以上才能设置,他批评“等到出车祸死人才设,太晚了!”
陈清龙议员也提到,去年他帮后里国中的路口争取设置红绿灯,保障学生上下课完全,但交通局也以交通流量不足打回票,至今仍未装设。
林汝洲议员说,他跟“交通部路政司营运科”确认,交通部路政司明白表示,虽定此规则,但地方政府仍可依据当地需求及特殊情形,因时因地权衡设置,所以市府交通局拥有弹性的裁量权来设置号志灯。
林局长答复说,依中央规定,设置红绿灯的考量第一是流量、第二是交通事故案件数,也就是安全与效率,但交通局“因地制宜”,只要有安全疑虑者,虽然没有发生肇事,市府都会纳入相关设置范围之内,以安全保障为第一目标。
林局长也说,县市合并后,每年编列设置红绿灯900万元预算,去年又透过胡市长的第二预备金增加900万元,今年度的预算到5月大部分已执行完,将再争取预备金及追加预算,来满足民众设置号志的须求。(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