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恭喜药害救济基金会,今年成立二十周年,期间为用药受害的民众求偿不遗余力,保障消费者正当使用合法药物,卫福部也在今年(110年) 将因药害导致死亡及障碍之给付上限从新台币200万元调高至300万元,无疑是为国内医药界带来正面好消息;而COVID-19新冠病毒疫情尚未停歇,疫苗的接种成了防止重症以及解封的指标之一,即便国内的疫苗种类与数量越来越多元的状况下,截至110年10月6日止,疫苗接种后不良事件通报已达8807件,而面对变种病毒的环境下,在未来还有次世代疫苗的相关问题,药害救济基金会在疫情时代下,肩负安全监视的重责大任。除了疫苗外,在药品上虽然有医师的处方、和药师的用药指引下,台湾人民的用药知识已经日趋成熟,不过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没有一种药品是对所有人都100%安全,有少数人会出现严重程度不等的副作用,可能与个人体质、疾病或剂量等因素有关,因此台湾有了药害救济制度,让台湾的制药业、医师、药师等多方都有一层保障,药师也会持续站在第一线为民众的用药安全做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