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于九月八日公布之最新“疫苗通行证”安排,由九月三十日起,五至十一岁儿童至少须已接种第一剂疫苗而未满三个月,才能符合“疫苗通行证”的接种要求,进入指明处所,包括体育处所。如他们是在三个月或以前接种第一剂疫苗,则须接种第二剂疫苗,方可符合接种要求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有关政府“疫苗通行证”的最新安排,请查阅政府新闻公报([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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