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教育部110年9月10日台教授国字第1100117223号函办理。

二、 依据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9月11日新闻稿,自9月14日10时起,开放“12至17岁不在校施打及不在籍学生”至预约平台意愿登记BNT疫苗,开放接种时间再依指挥中心公布实施。请贵校提醒前揭学生可依照指挥中心公布期程迳至预约平台完成意愿登记及预约接种,以免影响学生接种疫苗权益。

三、 学生在校集中接种疫苗或至医疗院所接种疫苗后,当日起如有不良反应,得申请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纪录,以三天为原则(含接种当日),必要时得延长。另学生请疫苗假时,请学校协助确认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