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观光地区或风景特定区之名胜、自然资源或观光设施者,有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得处行为人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责令回复原状或偿还修复费用。其无法回复原状者,有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得再处行为人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锾。

旅客进入自然人文生态景观区未依规定申请专业导览人员陪同进入者,有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得处行为人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锾。”

1.石门风力发电站所在之山坡处,发现有台湾原生百合丛聚生长,因台湾原生百合属于台湾特有种,主管机关认此为受保护之自然资源,故公告明示违者依发展观光条例六十条一项前段,处50万元以下罚锾,并责令恢复原状。 2.关于北海岸地区之台湾原生百合资讯可参考下列网站:[URL] 台湾原生百合虽为台湾特有种,然经查未列农委会依文化资产保存法所公告之五种保育植物之列[URL]∓=10 此地主管机关认定原生百合为自然资源,或有其他法源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