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本商品是个人卫生用品,如您收到后已拆封,将符合“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第2条“已拆封之个人卫生用品”的情形,您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第1项规定,在7天内任意解除契约的解除权将被排除,购物前请谨慎思考。

民国64年,佩登斯工厂在彰化社头成立,以制造销售女性丝袜为主。在经济起飞的那个年代,丝袜供不应求,堪称丝袜业的荣景。当时许多同业看到大陆的低成本与低税的招商条件,纷纷在对岸设厂,认为只有便宜的劳工才能创造大量的产能。 但佩登斯决定“坚守台湾”,唯有“MIT”才能确立品质,唯有掌控优良的原物料与制成,才能让消费者穿的安心。 80年代,台湾丝袜市场衰退,佩登斯开始走向专业代工,以优质的技术与品质深获国际知名大厂信赖。 但是我们不只想制作最优质的袜子,更想让这双袜子,第一个让台湾的朋友们穿穿。深耕台湾40余年,利用多年的技术与经验 创造出这款全方位机能轻活袜。希望各位朋友们,走路有风,人更轻松。 爱我们的土地,从双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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