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于2017年作出“释字第748号”,宣告保障同***结婚的权利,而立法院后续也以“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下简称施行法)”做出回应,予同志婚姻明文化规定,于此,正式跨出台湾司法于人权保障上的一个小小里程碑。如今不知不觉也经过了一年多,现在台湾已有约400多对办理婚姻登记的同***了,今天我们将带大家大略地回顾一下“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在这期间中实务上所遭遇的问题。

释宪后的肇事逃逸罪,大法官说:“不罚无过失肇事!”

发生车祸后,怎样算肇事逃逸?只要有事故,就不能离开现场吗?今天要带大家一起来看之前的释字第777号解释,大法官对于以上问题给了什么样的回应呢?

有鉴于先前韩国N号房的社会事件,立法院希望加强遏止相关网络犯罪的力道,但观察目前现行刑法第222条加重强制**罪的规定,当中并没有将网络影音犯罪纳入处罚要件中,显示出加重强制**罪的处罚范围可能会有不足的情况,于是便透过立法增定加重强制**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