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认证简单讲】中国大陆 CCC 认证新增自我宣告之“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依2018 年6月15 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对 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方式”做出改革调整。对部分产品增加与 欧盟 CE 自我宣告方式类似的“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自 2018 年10月1日起,中国大陆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对部分影音设备、IT设备、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焊机、家用及类似设备… 等品质稳定、安全风险较低的产品领域,允许企业使用类似 欧盟 CE 自我宣告方式的“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替代原“第三方认证方式”。

针对适合使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 CCC 认证产品,企业可自由选择采用指定认证机构之原“第三方认证方式”进行认证; 也可依据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采用类似 欧盟 CE 自我宣告方式的“自我声明评价方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中国大陆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