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高层次人才配偶校内专项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十一)

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湖师办[2020]6号)和《湖北师范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湖师办[2020]9号)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测试(心理测试和体检)和考察合格,报2022年10月26日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曹楠同志为高层次才配偶校内专项公开招聘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湖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