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①租赁距离白云山制药总厂(同和厂区)不超过30公里车程的医药仓库;

②租赁实用面积约10000㎡;

③租赁期三年,三年合同期满视白云山制药总厂需求合同期延长一年(仓库交付使用时间 不晚于2022年11月30日 );

④符合GSP要求的药品仓库,配备空调进行温湿度控制。

各项详细要求见《租赁仓库用户需求书》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出租方需证明出租仓库为自有物业;若非自有物业,出租方应为出租物业业主第一手承租方,总厂为第二手承租方,需提供与出租物业业主的租赁合同且具有转租该物业的权利,权利期限应至少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较此次租赁期限后延一年)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200645@byszc.com、200310@byszc.com。

1.响应文件提交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②企业简介电子版、③产权证明扫描件/租赁合同扫描件(非自有物业需提供具备出租权利的相关证明)、④出租方信息响应表(见附件格式、电子版表格和扫描件)、⑤其它资料的扫描件。以上文件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采购人综合评判,择优选择条件符合、报价合理的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