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个月高雄市万安演习时,人车管制后,路上竟现出现一只恐龙。原来是有人穿着恐龙装在路上趴趴走,万安演习时在路上出现的恐龙照PO上网后,引起警方关注。

新闻报导,后来这位恐龙哥被裁罚新台币6万元。万安演习规定实施人车管制、道路净空,竟然出现恐龙装的人,在口横越马路,被大楼朝马路观看居民摄录过程,上传至网络。依照民防法第21条规定:“为减少空袭时之损害,国防部得会同有关机关实施防空演习,命令实施疏散避难与交通、灯火、音响及其他必要之管制;其防空演习实施办法,由国防部会同中央主管机关定之。”,万安演习就是这条的防空演习,而像是恐龙哥因为没有依照防空演习的指示,还穿着恐龙装上街,就遭到主管机关依照民防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的可能。

万安演习,大家就好好演嘛,该躲该藏就配合着点,以遇到防空警报才知道要往那跑啊!

下次万安演习,如果那位大哥大姐嫌钱太多,那就穿个皇帝装或娘娘服趴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