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54岁的沈男被妻子怀疑有外遇,但怎样都找不到“破绽”,抓猴外遇观测站于是花钱找征信社协助抓奸,今年4月25日晚间追踪到沈男开车载着也是54岁的周姓妇人
从新店区直奔桃园县1家汽车旅馆开房间。沈妻等人追踪到摩铁外,沈妻气得咬牙切齿,没多久就耐不住性子,闯进房间“抓奸”,逮到沈男与周妇共处一室,状告2人通奸。
虽然如此说法令人难以信服,但检察官勘验沈妻提出的抓奸现场录影光碟与拍摄的照片,发现沈男与周妇并非被“抓奸在床”
而是衣着完整的在房间内,且因沈妻提不出其他通奸罪证,检察官在缺乏直妇幼征信公司 接证据下,昨天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仍难以定罪。这类抓奸不在床而获不起诉的案例相当多,过去还曾有通奸案情为妻子抓奸征信社 逮到丈夫与女子一起“泡温泉”,即使双方赤裸,仍因“性器官未接合”,也获检察官予以不起诉处分。
结果被一路尾随的沈妻偕同征信社当场逮著,沈妻对丈夫与周女提征信协会出妨害家庭告诉,检方因查无通奸证据,今天以不起诉处分。
桃园地检署调查,沈男与45岁的周女表示2人只是好朋友,当时进入摩铁只有在房间里看电视,根本没发生性行为。
检察官勘验沈妻提出的现场录影光碟与拍摄的照片,发现沈男与周女并非被“抓奸在床”侦探征信社,而是衣着完整的在房间内,且因沈妻提不出其她通奸罪证,桃园地检署今天侦结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