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自主健康管理18天(自最后接触日起算)。

2.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落实正确 洗手、咳嗽礼节等防护措施。

3.如有症状切勿自行就医,请先佩戴口罩并通报各辖区健康服务中心窗口(假日请通报本局防疫专线2375-3782),进行评估及协助就医,勿搭乘大众运输系统,并主动告知医师相关旅游史及接触史。如隐匿症状未告知,且依旧上班或趴趴走,将依传染病防治法开罚。

4.如接触者未接种疫苗或未曾感染者,请尽速接种MMR疫苗(麻疹、腮腺炎、德国麻疹混合疫苗)。

5.依据“麻疹接触者自主健康管理通知书”给予接触者相关卫教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