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海关将对最低进口免税额的货件(Deminimis) 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所有重达20公斤以上(含)的最低进口免税货件,将必须提供价值证明。如果没有价值证明,则根据海关参考值或某从网络上看到的市场价格升级货件。请确保寄件人随时了解最终根据国际海关估价原则申报每种商品的价值。
菲律宾海关遵循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海关估价指南如下:
如果寄件人与收件人之间不涉及销售,则应将货件申报为礼品或样品。如果使用名义价值,海关局将遵循其他可用的海关估价方法,并将重新评估寄件人最初宣布的申报价值。如果与评估的关税相差10%以上,将征收250%的评估关税和税费服务费。如果进口商或寄件人因此不同意海关评估的情况,将不允许任何RTO(Return to Origin)请求。
进口商要求正式清关的情况下,需在海关局的认证管理办公室(AMO)正式注册。且应在提单上注明进口商的正确注册名称。如果进口商没有认证,则将延迟清关处理。如果提单上反映的进口商名称与进口商在AMO中的注册名称不符,则需要向海关提出正式的修改请求,这将导致清关延误。从进口商能够提供完整的文件要求开始,处理修改将需要长达1周的时间。
若进口商或托运人对其关税有所疑虑,海关当局不允许直接退还原寄件国家(RTO),直至关税和税收结算并经海关局批准才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