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传媒报道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和作出查询时,指选举事务处错误告知李国章不是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事务处表示,有关指责与事实不符。

选举事务处澄清指,该处没有参与且不知悉李国章与相关参选人竞选办公室就递交提名表格事宜的讨论,李国章也没有就其选委资格向选举事务处查询或查证。

李国章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身份,登记为选委会法律界界别分组的当然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1月26日裁定他的登记有效,并发出新闻公报和在宪报作出公告。

选举事务处说,选举登记主任已在李国章完成书面誓言后,按法定要求于2月8日更新选委会正式委员登记册,并在宪报刊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