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有1对未成年的赖姓姐弟,父亲在12年前犯案入狱,母亲离婚改嫁,他们的阿公担心香火失传,兴讼争取监护权,生母没意见,彰化地方法院昨天判决停止这对姐弟的父母的亲权,监护权归阿公。
大村乡赖姓男子与芳苑乡陈姓女子在民国85年间结婚,生下2名子女,赖姓男子因染上毒瘾,多次被查获裁定强制戒治或保护管束。 后来因缺钱买毒,犯下抢夺、窃盗、枪炮等案件,在民国89年间入狱服刑迄今。
陈女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的理由诉请离婚,法官根据双方的协议,判决赖姓男子和陈女共同拥有赖姓姐弟的监护权。 陈女获准离婚后,改嫁他人,前年又生下1子。
赖姓阿公认为儿子不成材,不知要被关到何时,而媳妇又改嫁,担心2名孙子的未来以及赖家的香火无人继承,去年诉请停止儿子和前媳妇的亲权,由于陈女没意见,法官照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