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和香港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签署的《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广东协议》),已经在本年3月1日实施。《广东协议》的其中一项规定,是除特定例外情况外,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投资设立公司、其合同章程,以及公司设立后相关合同章程的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以便利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拓展业务。
为配合上述规定的实施,国家商务部分布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并对其“外商投资线上办事系统”进行升级,增加香港服务提供者投资事项备案功能,供香港服务提供者填报备案资讯。该线上备案系统已正式启用。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24-25号4字楼(港铁中环站A出口或香港站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