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训练】107学年度实验场所安全卫生教育训练(107.9.12 14:00)
1.107学年度实验场所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将邀请嘉南药理大学陈鸿莹老师于9月12日(三)下午14:00至启明苑演讲-“实验室安全卫生教育训练”,请研究新生、大一新生及教学助理(助教)等相关需于实验场所进行作业之人员出席,以保障场所内人员之安全。
2.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32条规定,雇主对劳工应施以从事工作与预防应变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期使学生在进入学校实验(实习)场所前即有基本且完整的安全卫生观念与知识,藉以预防学生在实验(实习)课程中意外的发生。如未依规定办理将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45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3.全程参与该训练课程并完成测验者,可以获得3个小时的通识时数喔~~
(统一报名系所:材料系大一暨研究所新生、电机系大一暨研究所新生、机电研究所新生、生科系大一暨研究所新生、生态系大一暨研究所新生、绿能系大一暨研究所新生、视设系大一、戏剧系大一)
职业安全卫生法第32条 劳工对于安全卫生教育及训练,有接受之义务,如不参加者,将依照职安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下罚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