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的通知》(冶政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一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15日起到2022年7月21日止。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冶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