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分散和化解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风险,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投保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A款-研发中断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揭榜挂帅攻关险)、科研费用损失保险等六个险种(险种名称不同但具体条款实质相同的,可纳入补贴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科技企业参加以上六种科技保险的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万元。参保企业中途退保的,不享受补贴。享受补贴后退保的,须先退还政府补贴。
(二)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2023年度支持保险合同起保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缴足全额保险费的单位。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报企业、地市科技管理部门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及推荐工作,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2023年度科技保险补贴的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三)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12月5日8:00—2023年2月7日 18:00。
地市审核时间:2023年2月1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