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中有个故事,说鲁国当时有一条规定,如果谁发现鲁国人在别的国家沦为奴隶,只要把他们赎出来,就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但他回国以后,却表示这些赎金自己出了,不要国家给报销。

孔子听说这件事后,批评子贡说:“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意思是说:子贡你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到困难的同胞了。

子贡可能以为,我不要国家报销赎金,这不是更好吗?既解救了同胞,又为国家省了钱,这是在做好事啊!

但子贡的“好事”,做得过度了。你可能有钱,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钱;你可能愿意做这样的“好事”,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做这样的“好事”。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道德绑架”。通过自己的高调宣示,把其他人都绑架到一个难以企及的高地。所以孔子说,从今以后,就没有人再去赎人了。

由此,我发现了一个新名词,那就是“过度积极”,或者叫“积极过度”。积极是一件好事,无论做什么工作、办什么事情,积极进取,积极努力,都应该支持和赞许。而积极一旦过了度,就会走向反面,或超越法度,或破坏常规。

乍一看,所有的“过度积极”,就如子贡一样,好像是在做好事,而且是在做一般人做不到的好事。而实际呢,他们是在通过展示自己的“无私”,来追求某种名利,最后也都会得到各种各样的好处。所以对于这种过度的积极,一定要高度警惕。因为它对社会制度和社会规则,具有很大的杀伤力。 梁岩(摘自《讽刺与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