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原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林巧稚妇儿医院院长。厦门市政协委员
原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林巧稚妇儿医院院长。厦门市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妇科内分泌学组委员、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优生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 从事妇产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三十多年,在女性不孕不育、妇科生殖内分泌、妇科肿瘤、子宫内膜异位症的诊治及妇女更年期保健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并有丰富的经验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提名执行会长、副会长、特约副会长、秘书长的人选。 1、全力协助和配合会长开展工作,力促协会工作健康而有活力地向前发展。 监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监事长指定的监事代行监事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