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票败坏选风,但检察官在查察贿选时,常常仅查获候选人的助选桩脚买票,甚至桩脚一间扛起所有法律责任,而让真正买票的罪魁祸首候选人逍遥法外,这对于端正选风并没有帮助,因此,为使侦查机关得以查到躲在幕后主导买票的候选人,并阻吓有意买票贿选的候选人,特别规定桩脚于买票后6个月内自首,因而查获候选人为共犯者,免除其刑。或在侦查中自白因而查获候选人为共犯者,减轻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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