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机关对于保险业就同一人、同一关系人或同一关系企业之放款或其他 交易得予限制;其限额、其他交易之范围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主 管机关定之。 前项所称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同一关系人之范围,包含本 人、配偶、二亲等以内之血亲及以本人或配偶为负责人之事业;同一关系 企业之范围,适用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条之一至第三百六十九条之三、第 三百六十九条之九及第三百六十九条之十一规定。 主管机关对于保险业与其利害关系人从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得予限制; 其利害关系人及交易之范围、决议程序、限额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 由主管机关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