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 函请推荐国际扶轮3500地区2016-2017年度总监提名候选人。
(一) 按国际扶轮细则第十三章第13.020.3条之规定,函请各扶轮社推荐本地区2016-2017年度地区总监提名人。
(二) 其参选资格及地区总监任务等详载于国际扶轮程序手册第二章(2010年中文版程序手册第28-30页),细则第十三章条文规定,(2010年中文版程序手册第216-221页)各社推荐之总监提名候选人必须具备此相关资格条件,始能接受提名。
(三) 各社之建议提名必须在例会中由全体社员决议,推荐地区总监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之经历于2013年9月30日前,请用挂号寄至总监办事处。
(五)另函附地区总监参选资格及任务,请参阅(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