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论注下曰:“无为法身者,法性身也。法性寂灭,故法身无相也。无相故能无不相,是故相好庄严即法身也。”

《三藏法数》“法性身”条:法性即法身也。谓此法性之身,遍满十方,无量无边,色像端正,相好庄严,以无量光明,无量音声,能度十方法身菩萨,是名法性身。

(科注第三七八页第六行 )

《佛学次第统编》:劫者梵语劫簸之略,不能以通常之年月日时计算之极长时节也。又译称大时,劫有小中大三者,下分述之:

小劫者,一增一减,为一小劫。

一、增劫 人寿自十岁起,每过百年增一岁,至八万四千岁,为增劫之极。

二、减劫 人寿自八万四千起,每过百年减一岁,至十岁为减劫之极。

一增一减,共计一千六百八十万年,名一小劫。

中劫者,合二十小劫,共计三万三千六百万年(三亿三千六百万年),为一中劫。

二、住劫 历第二次中劫,名曰住劫。

合四中劫,共计十三万四千四百万年(十三亿四千四百万年),为一大劫。

凡十方三世所有一切世界,皆悉具此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