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专利权人:
现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补助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利补助申报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已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对按规定备案及经审核同意的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对按规定备案及经审核同意,用获得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并按正常偿还完毕贷款的企业。
2.国内授权中国发明专利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3.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一式一份)。专利权人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5.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原则上由第一权利人申领,并出具其他权利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驰名商标认定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兰溪市知识产权****贴息补助申报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提供质押登记证、专利(商标)质押合同、贷款合同、还息票据等相关材料各一份。
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4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有关企业及时办理申报手续。我局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管理科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必要项目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