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第1条第2项的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是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具体情形之一。能否据此认为,只要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且危险废物数量达到3吨以上即构成犯罪,而不用考虑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的后果?对此,我们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关学理解释以及典型案例。我们认为,非法经营危险废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应作实质性判断,如未造成污染

唐某系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A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三氯化铁及其溶液的生产销售,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不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电子书: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汇编(附下载链接)

江苏省税务局对范冰冰的行政处罚合理吗?

整个午都被这条新闻刷屏了——范冰冰“阴阳合同”案有了初步结果: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金总计近9亿。逃税近2亿,罚款6亿多,这个处罚合是否合理?

行政行为不仅需要合法,还要合理。所谓合理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必须受到必要的法律控制,不得恣意。对于行政处罚尤其要强调处罚的合理性——法律适用不是算术题,输入数据就能得到处罚结果。行政处罚罚则的规定往往比较笼统,具体如何处罚还要执法机关根据案件情节作出最终决定。下面就以范冰冰税务行政处罚案为例说说这个问题。

先看一下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这段文字有三点需要注意1.适用的法律是《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2.逃税手段有两种: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3.不同手段罚款标准不同,分别是偷逃税款的4倍和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