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1岁阿雄(化名),意外认识35岁的家教小花(化名),并雇用小花担任小孩的家教,因为阿雄常与妻子为了小孩的教育问题而吵架,故在此期间离家出走,然后与小花同居并生子,事后被阿雄的妻子知道后并对两人提告通奸。阿雄的妻子还在法庭上哭诉,说自己辛苦赚钱养家,还要扶养子女,故希望法官能重判两人;虽然阿雄坦承外遇生子,但却坚称妻子早就知道她有婚外情,却拖了半年,都过了法律追诉期才提出告诉,而小花则是宣称不知道阿雄已婚,但法官不采信两人的说词,仍依通奸罪判处两人。
此案件中因为当事人和第三者有生下私生子,故可以此作为通奸罪的辅证,藉以控诉通奸罪名成立,虽然没有两人性器官交媾的确切证据,但是私生子却足以作为两人通奸的间接证据,故法官才会认定两人有通奸罪嫌,但其实上法庭还是要看法官的判断方法,因为并不是每个法官的判断和思考方式都相同,所以准备完整的通奸罪证在上法庭是最好的选择,但完整的通奸罪证是必须透过优秀的征信社搜证,才能取得完整,故这时候选择优良的征信社是非常重要的事,优良征信社推荐给您,征信社收费不仅能为您执行深入又保密的征信社调查,还能为您进行法律问题的详细分析,更能为您安排离婚后续的协议谈判,故征信社收费可以做为您感情处理的好帮手,征信社收费是您**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