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及陕西省对教师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
3.体检前一天晚上10:00至体检当天请保持空腹。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无故不按规定参加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6.体检前各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区县人社部门和体检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证件检查和身份核对,并严格执行体检程序和标准,不得弄虚作假。
1.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应聘人员对体检和考察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及区县人社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