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成绩达第二级或以上,包括英国语文及中国语文;或VTC基础课程文凭;或VTC职专文凭/职专国际文凭;或毅进文凭;或同等学历。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乙类科目)取得“达标”/“达标并表现优异(I)”/“达标并表现优异(II)”的成绩,于申请入学时会被视为等同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科目成绩达“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最多计算两科应用学习科目(应用学习中文除外)。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其他语言科目(丙类科目)取得“D或E级”/“C级或以上”的成绩,于申请入学时会被视为等同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科目成绩达“第二级”/“第三级”;只计算一科其他语言科目。
适用于持中专教育文凭/职专文凭(于2017/18学年或以前入读的学生须完成指定升学单元)的毕业生。
修毕职专国际文凭课程的学生,可按其BTEC及IGCSE成绩,选择继续于职业训练局升读高级文凭课程。
课程旨在教授学生法律业界所需的知识以致有能力担任 "法律行政人员"。毕业生完成课程后可在律师行及商业机构提供法律工作的专业支援。教学人员与法律业界保持紧密连系,确保课程符合业界要求,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毕业生可担任 "法律行政人员" 并在律师行及商业机构从事法务工作。他们也可申请政府纪律部队的职位。
毕业生可报读本地或海外大学,亦可报读以下由才晋高等教育学院 (SHAPE) 与各大学协办之学士学位衔接课程 :
# 个别雇主可酌情决定是否承认本课程可令学员获取的任何资格。课程注册编号,请参阅SHAPE网页内相关的课程资料页面。
学生或须于其他 VTC 院校上课。VTC 可因应情况取消任何课程、修正课程内容或更改开办课程的院校/分校/上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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