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强
据宿州检察消息,近日,由灵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灵璧县朝阳镇原
据宿州检察消息,近日,由灵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灵璧县朝阳镇原党委书记金强犯受贿、贪污、玩忽职守罪一案在灵璧县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金强犯受贿、贪污、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金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灵璧县发改委副主任、朝阳镇副镇长(主持工作)、镇长、镇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人民币2万元和非法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00万元、3000元购物卡,数额巨大,在审批项目、工程拨款、矿山检查、审批炸药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或骗取公款人民币100100元,数额较大;玩忽职守,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人民币73万元的直接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18年8月15日,被告人金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灵璧县监察委已经掌握的其受贿人民币45.4万元和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外,又主动供述了灵璧县监察委尚未掌握的其受贿人民币56.9万元及贪污人民币100100元的犯罪事实,并全额退出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