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市殡葬行业发展,加强市殡仪馆的服务力量,努力为丧属提供“专业、快捷、便利、贴心”的优质服务。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殡仪馆殡仪服务人员(编外),具体要求及待遇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礼仪、营销岗位工作经验者、退伍军人或殡葬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

3、男性30周岁以内,身高1.75以上;女性30周岁以内,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有亲和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大局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5、热爱殡葬事业,责任心强,普通话标准,善于言辞,沟通、应变能力强,能吃苦耐劳,做事认真、细致、踏实,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详情请登录唐山人才网[URL]查询 )

主要从事引导、礼厅、司仪、火化、遗体化妆服务及业务接洽等相关殡仪服务工作。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3、报名要求: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学历认证证明;⑥二寸免冠照3张;⑦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核:由殡葬管理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不允许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合格者入闱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有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并在本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人员为唐山市殡仪馆编外职工,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1、工资底薪+提成。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薪资待遇,按我单位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缴纳四险。

2、被聘用人员在具体服务工作中,可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单位需要灵活调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