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处长全面负责和副处长分工负责相结合,副处长对处长负责。凡属行政工作方面重要问题,处长要在听取全处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属于职权范围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工作,均按职权范围的制度、规定各负其责,超出制度及职权范围的必须向处长请示报告。

2、要制定相应的程序和制度,努力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并加强会议决定的落实。

3、坚持保密的原则,凡是应该保密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1、研究讨论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月分解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

2、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入围单位选定、招标,重要设备材料的选购;

3、项目立项、方案会审意见,重大的设计变更、论证;

8、认为有必要提交集体讨论的事项;

1、处务会由处长主持,一般为一至二周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提交处务会议题,一般应提前二天,相关人员作好材料准备;

3、建立督办和反馈制度;

处务会所定内容,全处人员按其分工要加以组织落实,责任到人,要求明确,加强全处人员之间的协作。同时要及时向处长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