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1:44 点击[]

为优化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稳妥推进学校机构改革,根据吉首大学内设机构领导班子职数设置要求,现发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9﹞8号)、《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吉首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党委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组织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等提出初步建议。

3.组织部将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党委会议审定。

4.对动议的建议人选,提前核查有关事项。

2.民主推荐。采取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相结合方式。

2.党委组织部制定考察方案,开展考察。

1.组织部门对初步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酝酿,形成任用初步方案。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校内各单位要认真配合做好民主推荐、考察等工作。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校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工作责任,把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贯彻到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纪律。

4、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拟选拔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