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第电解定律(英语:Faraday's laws of electrolysis),是化学中的两条定律,用于有关电解的化学计量。这定律由英国科学家米高·法拉第,在19世纪前半期通过大量实验得出的经验规律,并于1834年发表[1]。法拉第电解定律适用于一切电极反应的氧化还原过程,是电化学反应中的基本定量定律。
在电解过程中,物质在电极生成的质量,与通过电极的电量成正比。
这里的电量,指的是电荷的数量,现代物理常以库仑 (C) 作为单位。在使用恒定电流时,电荷又与供电的时长成正比。换句话说,在恒定电流下,电解时间愈长,在电极生成的物质愈多,二者成正比。
在电解过程中,使用相同的电量,不同物质在电极生成的质量,与该物质的当量重量成正比。
这里的当量重量,是指该物质的摩尔质量,除以它接受或失去电子的数目。也就是说,若使用相同的电量,后者生成的铜金属是前者的一半。
根据法拉第电解定律,若使用电量 Q 进行电解,则可得生成质量 M
从化学方程式可知,生成一摩尔的物质,需要 z 摩尔的电子,即 zF 的电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