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芝健中医医学研究院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集中医中药、医学研究、学术研讨、行业论坛、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教育咨询、药食同源、中医康复、健康管理、养生保健、临床研究、产品研发、医院管理等专业为一体的中医医学研究机构。

第三条:北京医芝健中医医学研究院坚决响应国家号召,《“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5日印发并实施,到2030年,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心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主席倡导: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理事会为北京医芝健中医医学研究院的理事机构,为北京医芝健中医医学研究院服务。

理事会是由致力“弘扬中医文化,服务大众健康”为使命,积极响应国家“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号召的法人单位和自愿组成的服务于北京医芝健中医医学研究院的平台组织。

理事会在开展各项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准则。其宗旨是:弘扬医学文化,推动行业科研发展,促进人类健康。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核心,以“实现中华名族伟大复兴”的时代精神为引领,与时俱进,自强不息,坚苦创业,为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为国人健康长寿贡献力量。

理事会接受北京医芝健中医医学研究院的领导和管理,通过北京医芝健中医医学研究院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成员单位权益及义务(见附件1.北京医芝健中医医学研究院成员单位权益及义务)

理事会理事长、常务理事长、副院长和分院院长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北京医芝健中医医学研究院审查并批准同意。

理事会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权是: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长认为必要时或有1/3理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长认为必要时或有1/3常务理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