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住在大角嘴一㓥房的爱猫女郎,昨因欠租数月被业主报警赶走,其饲养的11只爱猫亦同时无家可归,女事主无计可施下签纸放弃爱猫饲养权,并交由渔护署捡走,但其后又反悔要求署方交回,令人猫流落街头九小时,至晚上才联络爱护动物协会取走暂管。
女事主姓谢(35岁),据悉曾任猫只繁殖员,现无业靠综援维生,九个月前以月租3100元租住橡树街41至63号大角嘴大厦3楼一㓥房单位,她饲养有11只约2、3岁大的英国短毛猫,分放于四个猫笼内,各有水及食物。消息称,谢女因拖欠租金数月,62岁姓陆业主屡次催租不果,曾多次报警及循法律途径追讨,据知法庭亦已发出搬迁令,惟谢女于限期前仍未搬走。
至昨晨9时许,业主再报警求助,警员到场要求谢女依法迁出,她无奈离开,但是却无法继续照顾爱猫,经与警方商讨后签下放弃饲养权文件,并由警员通知渔护署到场将猫只捡走,但谢女亲睹爱猫被带走后又难舍分离之情,事后又要求渔护署将爱猫交回,最终她与数笼爱猫移师至附近的晏架街公园,一直等至傍晚6时仍想不出解决办法,惟有联络爱护动物协会派员将爱猫捡走,打算暂托至下周一再作定夺。
爱协发言人表示,初步检测猫只的健康状况良好,协会会代养两日,再与猫主商讨如何处置。渔护署发言人则称,因猫主不愿意将猫只交予署方,其后已经物归原主。
事后谢女对爱猫显得依依不舍,并表示自己爱猫若狂,最高峰同时饲养了19只猫,不忍将爱猫转赠他人,她指自己将会搬至舅父的寓所暂住,日后再作打算,“我有地方落脚之后一定会接返啲猫返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