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凡属本会会员,或材料科技从业人员,在国内外从事材料科技工作,具有杰出论文发表者,均可由推荐人推选为候选人。

本会正会员、荣誉会员、永久会员三人以上之连署。 本会奖章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 本会团体会员负责人。 国内材料科技机构或材料产业负责人。

推荐人应提出推荐书一份及被推荐人重要事迹文字一篇,在规定期限内送达本会。

本会于每年年会日三个月前公布推荐办法、推荐表、截止日期及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推荐。

推荐截止:

本会于每年年会日二个月前截止推荐,进行评审作业。

由本会奖章委员会审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得奖人。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共同审查或提供意见。

本会召开理监事会议,对评审结果作最后之核定。

II.评审人与候选人有亲属、长属、师生关系者,评审时应予回避。

III.候选人及推荐人姓名、审查经过、以及最后决定之得奖人选,均应保守秘密,参与评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发表。

IV.候选人经评审未达给奖标准者,该年度之得奖人从缺。

地址:新竹县310竹东镇中兴路四段195号77馆20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