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于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工业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职业安全与卫生、职业医学与工业卫生、工业化学与灾害防治、环境与安全卫生工程、环境与安全工程、职业卫生、工业卫生、环境医学、环境卫生科、系、组、所、学位学程毕业,领有毕业证书者。

二、于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相当科、系、组、所、学位学程毕业,领有毕业证书,曾修习下列各领域相关课程,每领域至少一学科,每一学科至多采计三学分,合计至少六学科十八学分以上,其中须包括危害辨识或职业(工业或矿场或工矿)卫生、作业(物理性或化学性)环境测定(监测)或暴露评估、矿场通风与排水(工业通风或矿场通风)或作业环境控制工程、工(职)业卫生管理或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或(安全)卫生管理实务或工业(安全)卫生法规或劳工(安全)卫生法规或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有证明文件者:

(一)危害辨识领域相关课程:危害辨识、环境毒理学或环境与职业毒理学概论、矿场卫生、环境卫生学或环境卫生要论、劳工安全、劳工卫生、工(职)业卫生、工(职)业安全概论或工(职)业卫生概论、劳动生理学、噪音与振动、工(职)业毒物学或工(职)业与环境毒物、工矿卫生、半导体职业卫生或半导体制程安全、呼吸系统沉积物特论、医院职业安全卫生、职业病概论或环境病概论或职业病防治与介绍或环境病职业病概论。

(二)暴露评估领域相关课程: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健康风险评估或健康风险评估实务、作业(物理性或化学性)环境测定(监测)、辐射安全、人体工学或人因工程、粉尘测定与控制、风险危害评估或风险评估或危害评估、生物性危害评估、生物暴露侦测或生物侦测或生物侦测(含实验)、暴露评估、气胶学或工(职)业卫生气胶学或气胶技术学、气胶仪器分析。

(三)控制工程领域相关课程:噪音控制或噪音与振动控制、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或人因性)危害控制、矿场通风与排水或工业通风或矿场通风、作业环境控制工程。

(四)职业卫生管理领域相关课程:健康管理或健康促进、职业安全与防灾、工业安全工程、采矿学、矿业法规、工(职)业心理学或行为心理学、矿场灾变与救护或职业灾变与救护、工业(安全)卫生法规或劳工(安全)卫生法规或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工业工程或工程原理、工(职)业安全或工(职)业安全管理、工业(安全)卫生管理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厂实务检查或劳动检查实务、急救法、公共卫生法规、(安全)卫生管理实务、工(职)业卫生书报讨论或工(职)业安全书报讨论或安全卫生书报讨论、有害物质管理策略、国际标准认证。

以上资料系作为报名之参考,最终仍须经考选部应考资格审查通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