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市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遵人领发〔2021〕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请各部门推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并于2021年11月22日前提供相应资料交到综合楼413,逾期不再受理。
市管专家申报人选应在职在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得到省内同行公认的;
2.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提出重要理论观点或取得重要的政策咨询成果在省内相关专业领域有重要影响的;
3.在教育教学领域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在业内有重要影响的;
2.《申报书》填写的主要业绩对应的《佐证材料》(近5年来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授权证书、成果鉴定报告、已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的复印件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
以上两份材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打印装订成一册。制作目录、标注页码、一式三份,胶装装订。
同时报送以上所有材料(包含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