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黔经信中小〔2017〕5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黔工信创业创新函〔2022〕8号)等有关规定,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我厅确定了2022年度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贵州首途创业创新基地等13家基地“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示范基地要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改善设施和条件,吸引创新型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着力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示范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要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的经验,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培育工作。
四、本次认定的示范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2019年认定且未在此通知名单内的示范基地,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