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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1、湖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等)。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湖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录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各招生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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