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项:含codeine成分药品因具有导致呼吸缓慢、呼吸困难等严重风险,且用于儿童之风险更高,经本部汇整国内外相关资料,评估该成分药品于儿童使用之临床效益及风险,结果如下:
含codeine成分处方药品:
未满12岁儿童。除非无其他适当替代药品且临床效益大于风险时,方可考虑使用,且应依年龄减量使用。
12至18岁具呼吸功能不全之儿童,例如具有神经肌肉疾病、严重心脏或呼吸系统疾病、上呼吸道或肺部感染及多重创伤或大范围外科手术等,应谨慎使用。
产妇于哺乳期间应禁止使用,因可能对于受哺乳婴儿造成**中毒之风险。产妇如需使用本品治疗,应避免于用药期间以母乳喂养婴儿。
含codeine成分非处方药品:
禁止使用于未满12岁儿童及哺乳妇女。
2至18岁具呼吸功能不全之儿童,例如具有神经肌肉疾病、严重心脏或呼吸系统疾病、上呼吸道或肺部感染及多重创伤或大范围外科手术等,应经医师诊治后处方使用。